為了方便大家看書,在下特在這裏介紹一下明末蒙古的情況。
大體上來說,蒙古此時的政治制度以部族制為主,大部族管理中部族,中部族管理小部族,基本上沒有什麼像樣的中央集權。
族群方面,以韃靼和瓦剌兩部分為主,相互仇視,廝殺了百餘年。嗯,這種局面很大程度上要「歸功」於大明長久以來的運作,兩邊挑事兒,令他們互毆。數百年之後一個叫丘吉爾的英國人也玩了類似的一手,「受害者」叫做美國和蘇聯。
族群分部上,從今天的新疆最西側開始,自西向東,大致分為葉爾羌部(察哈台汗後裔所建);衛拉特部,也就是常說的瓦剌;喀爾喀部,也就是現在的外蒙古範圍;喀爾喀的正南方向是土默特部;土默特的東側,也就是喀爾喀的東南方向,是察哈爾部(騰繼思的蘇尼特部就是其中一個部族);察哈爾的東北方向,喀爾喀的東邊,是科爾沁部;再東邊就是女真各部了,不過女真部的活動範圍還要更靠北,一直打到通古斯一帶,比漠北蒙古在緯度要高出不少。
此外,在文中的時間段,蒙古各部幾乎都已向滿清稱臣,只不過是真服從還是口頭表示一下的區別。諸如漠西蒙古和漠北蒙古,幾乎一直沒有真的拿滿清當回事,一直到康熙朝才真正實現了統治。
(本章完)
關於塞外的基本情況